(1)供货商所送来的货物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,不属于本公司的货物,所有权应为供货商,必须与公司的货物分开,避免混淆,以免盘入公司货物当中。
(2)验收完的货物应即时整理入库,若一时来不及入库,须暂存于库。
(3)仓库关闭之前,必须通知各调货单位及时拉货。
(4)清理、清洁仓库,使仓库井然有序,便于计数与盘点。
(5)将残次品及时调拨,与正品分清,以便正确计算盘点数量。
(6)将所有单据、文件、库卡整理就绪,未入帐、销帐的单据均应结清。
(7)仓库的保管员应于正式盘点前找时间自行盘点,若发现有问题应作必要且适当的处理,以利正式盘点工作的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