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记者从刚刚召开的“2012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”上获悉,仓储业立法工作已正式启动,《仓储业管理办法》将作为行业管理的规章被列入立法工作的研究中,以规范仓储业经营秩序和企业经营行为。
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副司长王选庆表示,下一阶段商务部将启动仓储业立法工作。他同时透露,在《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》、《“十二五”期间大力推进生产资料流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》等一系列政策出台后,《国内贸易发展规划(2011-2015)》即将发布。
王选庆表示,商务部要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,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出发点,逐步完善仓储业立法。
“与银行储蓄行为类似,仓储行业也是人们将财产寄存在一个地方,但是《银行法》已经出台多年,而仓储业一直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对其进行约束。”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会长姜超峰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。
姜超峰指出,目前的《合同法》和《物权法》对企业的仓储、质押等行为有一定的规定,但是专门针对规范仓储行业的法律法规还属空白。
此外,王选庆还透露,下一阶段,商务部将组织开展城市配送体系建设示范工程、推进农产品现代物流工作、继续推动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作、大力推进地区和国际物流合作、加强商贸物流统计分析制度和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等共五个重点工作。
其中,商务部将针对目前我国大中城市普遍存在的商品流通“最后一公里”货车进城难、组织化程度低、配送成本高、交通拥堵等问题,启动“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示范工程”。以通过改善城市物流节点规划布局、科学确定零售网点卸货时间、加强城区货运车辆管理等措施,实现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的有效衔接。
据了解,目前商务部已经启动了相关的立法工作,《仓储业管理办法》将作为行业管理的规章被列入立法工作的研究中。